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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从四个方面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措施。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社区两委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负责部署和抓好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健全信访服务网络。县信访局设立信访服务大厅,县纪委信访室每天有专人接访;全县26乡镇成立了信访服务中心;360个村,16个居委会,10个社区成立信访服务站。三是加大对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引导群众积极学习国家在农村实施的支农惠农政策,并结合当前在全县开展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进万家”活动,把国家的方针政策、《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制成《公开手册》发放到村、到组、到农户、到党员。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行化解矛盾纠纷。四是乡村干部实行包保责任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明确到人,任务具体到组到户,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自己所包村民小组和农户实行三包:即包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包无上访现象。乡镇对乡村干部的包保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干部年终考核。
(纪委办 蔡成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