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关于对阳光大道、同心大道、金黔大道(纵二线)市政路灯进行公开询价的公告
1.项目名称:阳光大道、同心大道、金黔大道(纵二线)市政路灯。
2.询价内容及要求:
2.1 询价内容:
2.1.1 路灯效果图及参数(见附件);
2.1.2 379盏路灯销售价(含运至黔西县城区的运费、上下车费、税费等,不含安装)。
2.2 要求:
2.2.1 各报价单位需于2017年11月18日下午将样灯(接近或类似2.1.1效果图及参数均可)运至黔西县滨河湾杜鹃广场停车场,2017年11月19日中午前将路灯安装完毕、斜放在支架上接亮路灯。
2.2.2 各报价单位于2017年11月19日下午17:00,在黔西县滨河湾杜鹃广场停车场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原件一份(报价单位对灯型1、2、3全部报价,也可将灯型1、2、3作局部调整后报价,但不能对路灯式样作较大改变,并附调整后灯型的白天及夜晚景观效果图各一份)。
3.工期:完工时间2017年1月10日。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报价单位在询价会议现场资质审查时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4.3 报价单位在询价会议现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 3 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4 必须是从事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采购完整的相应商品和售后服务,销售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书(在询价会议现场出示其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4.5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会议的必须(在询价会议现场资质审查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会议的必须(在询价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质量保证:保修期2年。
6.报名:
6.1 为避免虚假报名等不良行为,在报名时每家单位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请将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后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邮箱qxcgj2009@163.com予以确认。报名单位按公告要求送评路灯后,若未选中,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若中选,签订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
6.2 保证金缴纳往来账户:
账户名称:黔西县国库支付中心
银行账号:52001696136050001646
开 户 行:建行黔西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黔西县市政路灯报价保证金”。
6.3 联系人:聂虎
电话:0857-4243726
传真:0857-4242809
邮箱:qxcgj2009@163.com
7.综合评定:
由黔西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于2017年11月19日下午17:00现场根据样灯外观质量、制作工艺等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报价等因素评定出前三名,为确保灯具质量,县政府保留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地考察生产厂家综合实力的权利,择优选定中选单位。
8.报价单位不论中选与否,送评灯具往返运输及安装等费用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灯型图片.zip
黔西县城管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