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历年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确保我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县内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从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在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企业等单位持有社工证书的工作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18年全年。
三、登记受理地点:
毕节市民政局人教法规科。
四、登记范围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助理级和中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1.首次登记范围:具有黔西县户籍或者在黔西县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以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未进行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2.再登记范围: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二)黔西县社会工作员登记证再登记。考取社会工作员证的社会工作者。
五、提交材料
(一)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2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
(二)社会工作者申请再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照片为2寸近期免冠照,打印后自行粘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三)社会工作员申请再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2.纸质版《毕节市社会工作员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申请表黏贴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
联系电话:0857-8226672
黔西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