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本页

 

 
     


 


 


 

黔政发〔200725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在全县掀起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高潮,根据省、地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县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舆论氛围、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到2010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以及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到2012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规范、优质的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综合服务。建立完备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政策体系和各方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工作制度。基本消除“两非”及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到2015年,在行为约束机制和利益导向制度化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制度完善,形成多部门的有效合作机制,并将“关爱女孩”扩展,深化为更广范、更深层次的行动,自然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的自然平衡。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宣传教育行动,营造有利于关爱女孩及其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

1.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各乡镇要把黔西的历史文化、城市文明与婚育新风、关爱女孩紧密结合,在四条交通要道和城区主要街道设立关爱女孩、性别认同公益广告。要因地制宜,建设关爱女孩生育文化墙,形成文化风景线。主管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办好人口计生专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观念。在节假日和计划生育纪念日,宣传和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义诊、咨询、文艺演出、救助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课堂宣传活动。利用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开设基层干部课堂、新婚课堂、丈夫课堂、避孕节育课堂等四个课堂,采取集中授课、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对象宣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宣传部等11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宣讲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严重危害、以及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律责任,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教育部门要将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培养中小学生尤其是女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性道德观。

3.开展家庭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将家庭作为关爱女孩的立足点、落脚点,从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印制发放一批“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宣传生活物品,使宣传品成为群众身边的“宣传员”,将婚育新风尚和关爱女孩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要达到100%。

4.开展典型宣传活动。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评选关爱女孩行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文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三八”红旗手、“巾帼科技致富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各项评选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公开表彰,并采取电视访谈、系列报导等多种形式,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教育引导群众“关爱女孩、关心社会、关注未来”。

(二)实施家庭关爱行动,健全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生产发展的利益导向新机制

1.开展女孩升学救助活动,关爱女孩成才。团县委和县妇联在“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实施过程中,要优先把贫困家庭的女孩纳入救助范围;教育局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结扎户优惠证》家庭女孩在应届初中毕业报考普通高中时,实行免试免费直升高中学习;积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8年之前全县农村中小学女孩全部享受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各乡镇要制定对考入大中专院校女孩的奖励资助政策,帮助女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有用人才。

2.开展“生殖健康村村行”活动,关爱女孩家庭健康。以县计生站为龙头,乡计生站为依托,卫生部门积极参与,成立健康服务队,开展“生殖健康村村行”活动。开展知情选择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要坚持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开展孕情检查服务,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开展孕期保健服务,为孕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胎儿保健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开展新生儿保健服务,做好新生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免费为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的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

3.开展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关爱女孩家庭致富。充分利用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资金投入政策,增加小额信贷比例,加大对农村女孩家庭的保障力度,最大限度地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生产。在扶贫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开发等农村生产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优先支援、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帮助其依托项目,壮大发展。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向女孩家庭广泛提供致富技术,并加强对女孩家庭实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其技术应用能力。坚持部门结对帮扶制度,积极为农村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提供捐助和资金、物资帮扶,使被帮扶的计划生育女儿户经济收入有明显增长。

4.开展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活动,关爱女孩家庭幸福。按照《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意见》(县发〔2005〕16号),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全面落实奖励政策、优先政策、扶持政策、救助政策、保障政策等政策措施,促进女孩家庭生产发展,生活幸福。

(三)实施规范管理行动,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工作秩序

1.开展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推动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依法开展技术服务和经营活动。

2.开展争做“规范执业、拒绝两非、文明执业者”活动。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超声波诊断和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执业人员以及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和药品零售门店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争做“规范执业、拒绝两非、文明执业者”活动,形成人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的良好局面。

3.开展制度建设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孕妇B超检查登记制度。使用B超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必须为医学影像专业,执业医师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对拥有B超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对B超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实行流向控制,终止妊娠药物只有取得开展终止妊娠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服务机构方允许销售和使用,严禁药品批发企业向无终止妊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3)建立健全孕产妇终止妊娠批准制度。妊娠14周以上,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妇女,必须经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持生育证妇女确系医学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到乡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由县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鉴定,报地区人口计生局审批,经地区人口计生局批准,出具《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后,方可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政策外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由乡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未经审批,非医学原因私自人工终止妊娠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其生育指标。

(4)建立健全孕产妇监测和随访制度。加强对持生育证对象特别是持二孩生育证对象全程管理与服务。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每月对持生育证对象进行一次访视,逐月向乡级上报孕情,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每月进行一次访视,访视结果报到县级,县人口计生局每半年对全县所有持生育证对象进行一次孕情和生殖健康检查,对乡、村两级上报的孕情结果进行核查。凡发现有非医学原因私自人工终止妊娠的,要及时上报,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做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工作,严防溺杀、遗弃女婴行为的发生。

(5)建立健全其它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出生人口性别统计报告、部门联系和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社会合力

1.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每年组织一次以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一支懂法规、精业务、遵操守、优服务的工作队伍。

2.开展清理清查活动,整顿技术服务市场。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的B超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以及个体诊所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B超进行查封,对无证行医的诊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县经营引、流产药品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通过清查整顿,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

3.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依法惩治违法行为。成立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非医师从事“两非”行为的,由卫生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执业医师从事“两非”行为的,由人口计生部门或者卫生部门依据职权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以及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群众监督活动,争取广大群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两非”行为,对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重奖。对“两非”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监督,形成广泛参与、合力整治的综合治理局面。

四、部门工作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序开展;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善追究“两非”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培养推荐女干部工作。

宣传、文广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休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劳动、水利、农业、工商、扶贫开发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黔西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人口计生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0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以确保宣传教育经费、技术服务经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为重点,把更多的资金向基层基础工作倾斜,向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技术服务等中心工作倾斜,确保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奖励资金的落实。要设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资金,保证实施行动计划的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各项活动和措施顺利实施。

(三)加快制度创新。要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科学安排,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制定对策。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季度信息通报制度、年度联合督查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 黔西县人民政府主办   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2007-05-31
本站维护: 黔西政府办 E-Mail :   zfb294@126.com    电话: 0857-422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