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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政专纪〔2007〕3号
专题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6日下午3:00
会议地点:高亚丽副县长办公室
主 持 人:高亚丽(县政府)
参会人员:
李 静(发改局)
张明亚(财政局)
彭 彬(财政局)
杨思发(监察局)
何大伦(水利局)
颜亨廷(水利局)
议
题:
关于使用毕地财建[2003]24号文下达的防洪工程50万元续建资金修建黔西县城防洪工程的有关事项。
黔西县城防洪收尾工程已经完工,工程尾端至水西路桥段有74米河道尚未实施,该段河道狭窄,泥土淤积严重,不但影响市容美观,而且影响行洪,危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使用毕地财建[2003]24号文件下达的用于防洪工程续建的50万元国债资金,对该段河道进行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整治河道74米,新建右岸防洪堤77.6米。黔西县城河道管理所已委托毕节地区水利局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此进行了初步设计。
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出席人员认真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工程投资概算低于50万元,根据黔水建〔2001〕44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由县水利局优选并抽签确定施工队伍,工程采用单价承包,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单价原则上不突破防洪收尾工程中标的投标价;
二、由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聘请有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三、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调度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工程资金的运行安全;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在2007年4月15日前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