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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政专纪〔2007〕8号
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7年3月19日上午,县长蒋从跃在县政府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常务副县长杨新江,副县长朱恩鼎、刘建平、高贵林、朱靖泓,副县级干部罗廷毅出席了会议,政府办、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财政局、教育局,县水泥厂等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基”复查,莲城大桥、迎宾大桥工程招投标,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准备情况及2007年财政预算情况等工作汇报,出、列席人员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认为,黔西县作为全省9个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县之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决定:1、同意县林改办代县政府拟写的《黔西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名义按程序上报批复同意后行文。2、通过改革试点工作,激发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要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要杜绝乱砍滥伐现象,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3、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县林改办要加大培训、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工作;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让群众积极参与林改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情况,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两基”复查有关工作
1、同意“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贷款2000万元,由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承贷承还;要于2007年3月底以前组建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尽快落实所需贷款。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组建工作由副县长刘建平负责。
2、由于省迎接国家验收时间推迟到2008年,结合黔西工作实际,同意将迎接省的“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时间推迟到200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县教育局要抓紧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合格。
3、对于省教育厅督导组提出的审计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教育投入在4月底前全额到位,此项工作由常务副县长杨新江把关落实。
三、关于莲城大桥和迎宾大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1、同意按邀标方式进行,采取合理定价抽取法选择建设单位。
2、两座大桥是县城标志性建筑,影响深远,县建设部门要把好质量关,真正把大桥建成全县的景观大桥。
3、由县建设局进一步对贵州省公路工程公司、贵州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贵州桥梁工程总公司三家建设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考察,以此确定参加合理定价抽取。
四、关于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准备情况
会议认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提案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尽可能地解决处理这些问题,取信于民。会议决定:1、同意及时召开交办会议,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要求;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梳理,对梳理出来的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书面报县政府分管领导,便于分管领导掌握情况;由部门办理的,经部门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才能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再交给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以确保办理质量。2、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涉及部门办理的,由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对于重要的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还要亲自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平时要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督查,及时反馈情况;政府办公室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要适时召开督办会议,通报办理情况,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在督办中梳理出的重大建议、意见和提案,要及时提交县委、政府研究。
五、关于县水泥厂收购、搬迁有关工作
1、同意引资收购黔西县水泥厂,收购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⑴实行县水泥厂的搬迁;⑵新建一个年产30万吨的水泥厂;⑶对现有水泥厂按县城规划进行开发。
2、同意收购方实行“零地价”收购,涉及新老水泥厂完善土地手续所需的费用由县政府承担。水泥厂与山东租赁方解除合同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县水泥厂承担。
3、收购方负责县水泥厂所有的债权债务,并按有关政策安置水泥厂职工,解除其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
4、在建设次序上,必须先建设年产30万吨的新厂,待新厂主体工程完工、安置好职工、解除职工国有企业身份、实施水泥厂的搬迁后再对现有水泥厂进行开发。
5、采取招商引资办法,只要同时能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都可以收购县水泥厂。
6、要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力争在2007年底以前实现水泥厂搬迁。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整个水泥厂的收购、建厂工作由罗廷毅负责跟踪落实。
六、关于财政工作
1、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2007年财政预算情况的建议,并按照程序行文执行。
2、要达到县委、政府的提速目标,各征收单位要加大征收力度,组织好征收,2007年的收入任务必须完成。在支出上要尽量节俭,打紧开支,集中财力办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