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我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奋力争当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排头兵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毕节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毕节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黔西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抢抓国发〔2022〕2号、国函〔2022〕65号文件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省委“四区一高地”、毕节市委“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战略定位和黔西市委“五个一”总体思路,锚定“毕节率先、全省争先”主定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争当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排头兵、全面开启黔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一产、二产、三产增加值分别增长6.2%、9.1%、5.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15%以上;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0%以上;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