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市府任〔2026〕12号

2026-09-07 15:45 来源: 黔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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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丹同志正式任黔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市卫生监督站)主任(站长),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5月起计算;

洪大兴同志任黔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廖进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李勇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祖平同志任黔西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维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雨露同志不再担任黔西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黔西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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