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36号)等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长期受理。
二、申请对象
截至申请之日,在黔西市内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截至申请之日,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含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三、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创业者本人依法缴纳申请年度社会保险(其中个体经营户可放宽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补贴标准
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茶叶、食用菌、蔬菜、牛羊、特色林业(竹、油茶、花椒、皂角等)、水果、生猪、中药材、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刺梨等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地所在乡镇(街道)或黔西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六、申请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1.《黔西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咨询渠道
黔西市就业服务中心(0857-4246102)、黔西市政务服务中心(0857-4246104)、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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