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创业者的福利来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36号)等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长期受理。

二、申请对象

截至申请之日,在黔西市内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截至申请之日,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含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三、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创业者本人依法缴纳申请年度社会保险(其中个体经营户可放宽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历年已获得过人社部门发放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自主创业补贴;
3.名下持有2个及以上营业执照的(含已注销);
4.在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有一定的薪酬待遇,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5.营业执照发生变更之日至申请之日正常经营未满一年的;
6.营业执照名称与实际经营实体名称关键字不一致的。

四、补贴标准

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茶叶、食用菌、蔬菜、牛羊、特色林业(竹、油茶、花椒、皂角等)、水果、生猪、中药材、生态渔业、辣椒、生态家禽、刺梨等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地所在乡镇(街道)或黔西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六、申请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1.《黔西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核)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3.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备核)及复印件、申请人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小程序”查询本人名下所有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投资任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
 4.固定经营场所创业实体内、外景照片各1张或能够体现生产经营现状的照片2张。
 5.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1)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备核)及复印件,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备核)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备核)及复印件(有一即可)。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上登记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4)农民工需提供《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农业户”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农民身份证明)、有申请人姓名的土地确权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改革前农业家庭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改革前属于农业家庭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者有一即可)原件(备核)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
6.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仅小微企业提供)。
7.申请人省内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省外的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8.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正常经营的相关印证材料(如申请人本人银行流水、申请人本人微信交易明细、购销合同、进销货单等)。
9.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备核)及复印件。

七、咨询渠道

黔西市就业服务中心(0857-4246102)、黔西市政务服务中心(0857-4246104)、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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