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并向常务会议报告履行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决策主办单位负责决策档案的管理。决策完成后应当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形成的决策文件完整归档,其他单位涉及决策事项的档案材料应当及时移交决策主办单位。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
五、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毕节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黔西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黔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附件:
黔西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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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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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西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科学技术协会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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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黔西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民政局 共同承办: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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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黔西市基准地价更新制定成果 |
公众参与(含听证)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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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节港黔西港区总体规划(2024-2035) |
公众参与(含听证)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交通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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