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影响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评估清理。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

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覆盖,作为主要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已经废止,主要内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黔西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黔西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黔西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备注

1

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县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政办发〔2016〕45号

2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县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黔政发〔2018〕28号

3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县对口帮扶城市产业扶贫招商优惠政策的通知

黔政发〔2019〕11号

4

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招商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黔政办发〔2020〕25号

5

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政办发〔201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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