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财政局 黔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6-02-14 08:44 来源: 黔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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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财政局黔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市财农〔2026〕25号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号、《中共黔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6〕2号及《中共黔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黔市农领复〔2026〕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045万元给你们,此款项功能科目支出列入2026年“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分别列入“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见资金分配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四、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

态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

    黔西市2026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黔西市财政局    黔西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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