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农牧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字综合、文电处理、会务、文印、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后勤服务、信访接待、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牵头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有关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承担局直单位的财政报账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对系统项目资金和工程的内部审计。
(三)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服务、人才引进等工作;协同组织和指导全县农牧渔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农牧渔业系统技术工人等级考试、考核、评审工作;负责拟定农牧渔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渔业专业技术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四)法制股
承担农牧渔业法制建设、农牧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农牧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指导全县农牧渔业行政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承担农牧渔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农牧渔业生产资料质量检验及畜牧生产投入品安全监管;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界定的畜牧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办理农牧渔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等工作。
(五)调研科教股。
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内部联络和综合协调;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改革等重大问题的原则、措施及建议,为制定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农牧渔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负责农牧渔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调查研究和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农牧渔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及农牧渔业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教育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县农广校职业教育、农民从业技能及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承担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
(六)农业信息股
负责提出全县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发展工作;拟订全县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粮油优质高产示范工程建设;负责拟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管理农业科研成果,负责农业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及保护工作;拟定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拟定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检验,农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方案初审及报批管理,拟定全县农村能源规划,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村能源工作的布局与管理;指导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承担绿色食品的申报和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资源的开发工作。负责粮油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产品品质改善工作;负责落实良种、粮食补贴政策;承担粮油生产救灾,耕地保护、改良和补偿工作;负责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拨;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负责经济作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起草发展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的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农牧渔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及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牧渔产品和重要农牧渔业生产资料的流通政策及价格建议;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收集并上报农牧渔产品及农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动态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及大宗农牧渔产品经贸洽谈、展览推介活动;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农牧渔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农情信息调度、监测和农牧渔业生产统计工作。
(七)畜牧股
负责有关畜牧、饲草饲料、渔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提出畜牧、饲草饲料、渔业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良种繁育和饲草饲料等业务工作计划的起草及行业管理;负责科教兴牧和承担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产业化经营工作;引导畜牧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全县畜禽水产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畜牧、水产统计和渔情信息收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渔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对鱼苗鱼种生产及引种,对渔船、渔机、渔具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拟定编制各种项目计划、报告并组织初审申报;负责做好全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技术储备,指导、督促、组织项目实施;负责项目报告、并初审上报管理,开展市场营销。
(八)兽医股(加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畜禽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畜禽疫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水生动物防疫、境内检疫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申报、审查发放及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医政、药政、兽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划、承办相关项目审查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畜禽屠宰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屠宰企业开展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组织做好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九)农牧渔产业发展股(农牧产品加工业办公室)
负责农牧渔业企业、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管理与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农牧渔业企业、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和引导农牧渔民创业、就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农牧渔业企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牧渔业企业、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指导和统计工作;指导促进农牧渔业企业、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指导龙头企业申报农牧渔业产品加工、农牧渔业产品论证等工作;组织起草发展农牧渔业企业、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管理与发展综合性文件。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组织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组织拟定农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十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整治及配套措施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农田基本建设资金、“三小”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措施的制定;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分解、资金分配、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