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能源局。设有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黔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黔西市能源局服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黔西市煤炭运营服务中心),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能源经济发展股、能源技术和煤炭产业股、非煤能源发展股、能源安全监督管理股。其机构职责为: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舆情监控、门户网站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深化改革、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绩效、建议提案、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理论学习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和干部教育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能源行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全局提款报账、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相关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起草有关贯彻能源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能源行业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能源经济发展股。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投资项目规模、方向的建议;研究提出能源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能源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能源合作有关工作。拟订能源产业信息化建设和能源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行业综合统计调度及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指导推动能源综合数据信息的产学研用结合;承担能源数据融入大数据的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监测分析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和能源市场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重点行业、企业用煤和紧急调运协调工作;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工作;承担年度用电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承担成品油的运行调度;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能源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要素保障的应急调度。
(五)能源技术和煤炭产业股。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行业技术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按规定权限上报煤炭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煤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科技装备相关规划、计划、政策;组织协调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承担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六)非煤能源发展股。承担电力行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承担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改造升级、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参与电力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格准入工作;按规定承担核电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承担页岩气、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等技术改造、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及上报油气投资项目;按规定承担油气管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油气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轮换及动用建议,报批后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七)能源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贯彻落实上级能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承担消防安全、能源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能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按权限承担煤矿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管理工作;督促能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指导能源行业较大及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黔西市委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行使能源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在履行职责中加强党对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研究提出能源领域加强综合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组织拟草能源领域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守行业安全底线,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行业安全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科学防范能源领域生产安全风险。
(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查处能源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对象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严格执行综合执法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复查销号制度。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执行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意见。指导、协调或参与能源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市能源局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开展市内外能源行业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能源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煤矿井下智能化系统运行监测和信息统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煤矿井下传感设备和通风设备运行监控工作;承担全市能源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立全市能源领域专家库、开展能源行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处置能源行业在生产建设中引发的地质灾害问题;负责煤矿技术服务对外联系,承担煤矿技术服务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黔西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煤炭运营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煤炭交易、运销、储备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煤炭产运需有效衔接;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市内外煤矿储备交易的相关信息;承担全市煤炭储备信息系统、交易平台建设的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煤炭储备、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的调查研究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煤炭储备基地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