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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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黔西市莲城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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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毕节市有关民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在实施民政事业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四)协调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市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依法对全市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黔西市委、市政府和毕节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之窗
李育全
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责任。

    联系雨朵镇、大关镇、钟山镇、新仁乡、锦星镇、锦绣街道民政工作。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