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公示(11.18—11.25)
2025-11-25 13:25
来源: 黔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黔西市卫生监督站)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 |
| 1 |
黔西桦晨医院 |
黔西桦晨医院未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黔卫健放罚[2025]2号 |
2025/11/18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 2 |
黔西妮卡医疗美容诊所 |
未案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
黔卫健医罚[2025]22号 |
2025/11/19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 3 |
黔西妮卡医疗美容诊所 |
黔西妮卡医疗美容诊所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
黔卫健传罚[2025]8号 |
2025/11/19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4 |
观音洞社区卫生室 |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及消毒产品未进行进货验收登记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黔卫健传罚[2025]7号 |
2025/11/11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