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和省医保局《关于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经研究,拟再次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遴选的原则,开展面向全市遴选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作。
二、遴选数量
遴选1家具备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后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遴选主体
全市范围内院校、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大中型规模的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等。
四、遴选条件
(一)法人资格。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申请成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前应已持续稳定经营3年以上。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稳定的工作经费保障。
(二)培训经验。2022年以来开展过健康照护相关职业培训工作。
(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1.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配有满足办公需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信设备和档案柜等设备;2.具备不少于4间(30人/间)标准化理论课教室或计算机教室,教室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等设施齐全;3.具备至少1间技能实操培训教室,教室有长期照护师护理服务实操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用品;4.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四)师资和管理队伍。具有稳定、合格、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6人,具有相关专业(家政服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保健、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下同)任职资格,其中,理论课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职技院校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操教师不少于2人。
(五)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市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五、遴选条件及材料要求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17:30;
(二)材料报送地点: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八楼);
(三)申报材料要求:各相关机构结合实际和遴选条件,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同时汇编成册提供纸质材料。
七、遴选流程
(一)评审专家构成。市医保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机构开展评审。
(二)书面评审。评审专家组对照遴选条件和《毕节市长期照护师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附件)对申报机构提供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合格的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申报机构进行现场讲解展示。
(四)综合评分。汇总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申报机构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机构按程序进入公示环节。
附件:毕节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评分表
2025年7月16日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毕节
附件:毕节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程璐;联系电话:0857-8245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