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金碧镇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为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贵州省人社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毕节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毕人社通〔2020〕13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面向全市公开,拟招聘金碧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7.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8.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已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当前仍与其他单位(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或个人名下有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及以上人员。
5.目前尚未毕业,仍在校的学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黔西市金碧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
1.《黔西市金碧镇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页、就业援助卡页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由黔西市金碧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谈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面谈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面谈程序
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思想动态、工作态度、以往从事职业经历、团队配合协作个人理解等,对面谈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该职位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上岗
(一)体检:公示期无异议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总成绩顺延递补下一位。
(二)聘用程序及待遇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1.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本人亲自到黔西市金碧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金碧镇人民政府的就业服务等工作。
2.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补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轶婷,联系电话:18798391877
监督电话:0857-4618251(金碧镇党政办公室)
附件:《黔西市金碧镇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黔西市金碧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