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锦绣街道党工委全面领导本辖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统揽作用,领导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和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街道所属党组织,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5.不断提升党工委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搬迁群众社会身份从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统筹抓好本街道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
6.讨论和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讨论需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对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涉及本街道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街道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7.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
8.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
9.协调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社区的活动。
10.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为街道发展服务。
11.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黔西市锦绣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决定决议;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3.负责本辖区科技、教育、工业、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民政、司法、劳动就业、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移民、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林业、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医疗保障、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建设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和统筹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等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具体抓好本街道“五个体系”建设中的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建设,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基层党建,把安置点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全面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辖区居民服务工作。
7.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控、防汛、防旱、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
8.协同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它的派出(驻)机构在本区域的服务与管理。
9.依法承担省政府批准下放的相关事项。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锦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五办三中心一执法队
(一)五办具体内容: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
(二)三中心具体内容: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一执法对具体内容:综合行政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