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员队伍基本情况: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7名,下设56个基层党组织,共有党员768名,其中:预备党员6名,少数民族党员152名,女党员271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334名,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党员142名,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党员292名,35岁及以下的党员187名,35-45岁157名。46-59岁的党员187名,60岁及以上的党员237名。
2、后备干部推荐:本季度无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
考核总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内容和标准:以职位之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等情况,主要采取由被考核人填写《考核记实手册》、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靡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软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想;存在不廉洁,且情形较为严重。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
考核程序
(1)被考核领导干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一式两份),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1)主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会议等不同形式,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领导班子集体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进行审定,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领导干部,由被考核领导干部签署意见。必要时主管领导可与被考核领导干部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6)在次年三月底前,将本单位职工考核工作总结、《贵州省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贵州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确认。
(7)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8)对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或本单位职工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职工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复核申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干部。如复核结果仍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被考核干部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受理职工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4、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
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5、干部监督情况:制定《莲城街道干部职工纪律规定》、《莲城街道社区干部工作纪律规定》,严格监督干部工作纪律执行及履职履责,本季度无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7、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各层次人才评选情况:本季度无。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两个责任”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本季度无。
4、本季度责任追究情况:无
5、党员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无。
6、配合上级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情况:本季度无。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示制度和权力运行责任监督备案制。
8、党员领导干部包案督访、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街道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四级联动视频交办5件,上级转办4件4件已答复,0件正在办理中,街道信访中心日常接访矛盾纠纷31件,25件已办结,6件已引导到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当场化解到位而未做记录的矛盾纠纷45件。
三、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 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
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黔西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六要六不要:一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二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三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受、铺张浪费;五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六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 干部教育培训情况:1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30人次。
- 年度主体活动:抓好新时代干部主题教育培训,持续做好社区合作社变更营业执照变更工作。
4、“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情况: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全体党员会和上1次党课,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政治信仰,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
5、先进典型树立情况:本季度无。
四、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分工及主要职责
张稀栋同志:党工委书记,领导党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民武装工作。
李光祝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书记工作,领导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宋 正同志:人大工委主任,领导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民政、未成年人保护、残联、滥办酒席、殡葬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石板社区,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张 引同志: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人民武装、统战、退役军人事务、政治协商、工商联、史志、供销、粮食、移民、民族宗教事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乡村振兴、供水供电、机关事务、政务服务、保密、办公室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党建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政办;联系天坪社区,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李清迪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杨 会同志: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青、妇、团、科协、教育科技、项目审批工作;分管团委、妇联、关工委办公室、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联系双桥社区,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曾祥栩同志: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卫健、政法、公安、信访维稳、司法、医疗保障、法治政府、财政、国有资产监督、金融管理、税务、风险防范化解、平安建设、综治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合医办、卫计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综治中心;联系莲城社区,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王 嘉同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林业环保、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发改、招商引资、统计、综合执法、人防工程、市场监管、能源、工信、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黔西市聚能商贸有限公司工作。分管黔西市聚能商贸有限公司、林业环保站、应急服务中心、食安办、统计站;联系坪子社区,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童 奎同志:正科长级干部,联系驮煤河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罗 志同志: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南部新区项目协调服务,分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李 超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书记、主任工作,负责书记、主任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蔡尚信同志: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曾祥栩同志主抓:群众接访日常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张 屹同志: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曾祥栩同志主抓:平安建设、综治中心工作,联系八块田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罗 凌同志: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李光祝同志抓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张引同志主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移民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熊灿东同志: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联系老鸹河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黄家伟同志: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曾祥栩同志主抓:群众接访、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陈 红同志: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嘉同志主抓:招商、固投、统计、营商环境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曾 伟同志: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曾祥栩同志工作,驻莲城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王 婷同志: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曾祥栩同志工作,驻莲城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尚德正同志: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杨会同志主抓:“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工作,联系龙潭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张 宁同志:副科级干部,协助宋正同志主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侯 峰同志:副科级干部,协助曾祥栩同志工作,驻莲城社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李 莉同志:副科级干部,负责财政所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工委议事规则:
- 党工委会议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召集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
(2)党工委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党工委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3)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召开,讨论干部人事问题应达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党工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工委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党工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因逐个表决。
(5)党工委会议记录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
(6)党工委会议研究的问题不能对外公布和暂时不能对外公布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7)经党工委会议讨论的通过的,以党工委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工委书记或党工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党工委决策程序:
(1)议题确定:党工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事宜确定议题。
(2)会议调查:对决策的重大事项视议题需要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牵头调研。
(3)准备材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整理,拟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方案。
(4)事项报告:视议题事项需要,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党员和社会各界进行议题告示。
(5)充分讨论:参会人员对提出讨论议题的可行性方案,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认真审查把关。
(6)逐项表决:参会人员对需要决策的议题表明态度。
(7)作出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度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
(8)形成纪要:对经过的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及会议记录进行公开,应接受监督。
(9)适度公开: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和本办事处的实际情况,除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的范围内对通过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4、党组织机构设置
|
单 位 |
工 作 职 责 |
负责人 |
电 话 |
|
纪检办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
李雪 |
18798126728 |
|
综治办 |
制定政法工作、政策、措施,支持、监督和检查政法各部门严肃公正执法,组织、协调、指导维稳工作和查处大要案。 |
罗丽 |
13885769743 |
|
党建办 |
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制度,参与干部考察任免,管理、监督、教育搞好组织建设。 |
徐清 |
18334278700 |
|
党政办 |
办理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事务,为领导工作服务,文书处理,公务接待、会议和各种活动组织安排,协调、联系信息编发,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议参考。 |
田洪 |
18184278777 |
|
宣 传 |
指导办事处理论学习,研究、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报刊、电视、广播、电影、书社等媒体单位工作,搞好宣教工作。 |
刘杰 |
18334277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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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 |
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民族和宗教工作,开展海外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知名人士宣传教育。 |
付勇 |
18984743206 |
5、党员发展情况:列入发展对象0名。
6、党费收缴情况:本季度已交党费党员数为768人,收到金额25581.2元。
7、接受党员申述情况:本季度无。
五、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方面
1、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1)督促各社区进一步加强推进“一核多元”基层服务体系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党工委根据上季度下发的督察通报进行初步验收。(2)根据考核办目标考核要求,深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
2、党组织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聚才引智工程、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着力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人才作用发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七项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莲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3、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突发处置情况:本季度无。
4、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重要党务政务活动情况:根据年初组织工作要点,安排落实各项组织工作;初步验收各社区推进“一核多元”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夯实基层党组织、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
5、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无。
六、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1、年度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结果:
2、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本季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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