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举办单位林泉镇人民政府同意,黔西市财政局林泉财政分局12522423MB0W279313,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11月21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跃,联系电话:15085368354。
特此公告。
黔西市财政局林泉分局
2025年11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举办单位林泉镇人民政府同意,黔西市财政局林泉财政分局12522423MB0W279313,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11月21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跃,联系电话:15085368354。
特此公告。
黔西市财政局林泉分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