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委)
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全面领导辖区各项工作,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接受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委领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委、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实行合署办公,正科级规格。
二、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委全面领导本辖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
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工作,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
党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研究
讨论需由乡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
3.领导本乡政府、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
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
员会开展自治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本乡所属党组织,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
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
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
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进行教
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
事项;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
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村(居)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
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
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
7.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任务。
(二)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
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
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
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依法发展各种
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
增加农民的收入;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财政
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负责本区域科技、教育、工业、信息化、民族、宗教、公
共安全、风险防范、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移民、社会保障、
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林业、土地资源管理、
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安全
生产、统计、医疗保障、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建设等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和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保卫、外来人口管理,
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
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
社会稳定。
5.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
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
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
法权益。
6.协同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它的派出(驻)机构在
本区域内的服务与管理。
7.依法承担省政府批准下放的相关事项。
8.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督办督查、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电、会
务、信息、调研、接待、保密、档案、考核考评、机关事务以及
后勤保障等综合性工作;统筹协调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平台
建设相关事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做好辖区党的建设有关工作,为辖区党组织、党员及单
位、群众提供服务;指导乡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
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工作;负责乡宣传、
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互联网安全、老干部、科普、统一战
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党史(地方志)等工作;负责纪
检监察、巡察、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
促检查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侨务、科协、工商联等工作。
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业、信息化、商务、财政、税收、
统计、审计、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农村工作
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
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管理、
产业规划、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市场监管协调等职责;
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
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
才培养引进;负责执行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指导乡财政所编制执行综合预决算等工作;负责辖区招商引
资、招投标、营商环境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对外经济技术
合作等工作;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
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负责辖区经济数据统计工作。承办乡党
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政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司法、
法治创建、人民武装、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
理、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 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承办乡党委、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公共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市级部门授权情况,承担涉及劳动就
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民政、教育、卫生健康、
养老、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红十字
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协助专业部门做好城乡建设、征
收拆迁、拆违控违、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自然资源、城市管理、
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住房保障等工作职能;负责对巡查发现的
辖区内物业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督办;
统筹协调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设置、调整,对进
驻中心的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以及中心日常管理
和监督工作,制定中心各类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部门下放
到乡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市级
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执法资料收集、归档、上报等相关工作。
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综合服务中心
(一)业务范围
承担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等 党务政务工作。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 开展党务政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做好本乡党务公开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乡有关职能部门和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建立起统一集中的办事制度;组织进驻单位设立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窗口,综合受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中心职权范围内的 审核、证照办理、申报发放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工作;
受理群众对办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非涉密信息公开、技术指
导等服务,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
事、限时办结、联审联办,对需要到市直部门办理的事项,提供
指导服务;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指导
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的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
制 7 名(管理人员编制)。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中文域名为: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六、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综治中心(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
乡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一)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负责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受理反映社情民意、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职能;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村、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综治中心(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网
格化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3 名(管理人员编制)。设主
任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综治中心中文域名为:黔西市中建苗
族彝族乡综治中心公益。
七、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黔西市中建苗族
彝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一)业务范围
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负责农林水利资源保护、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农业综合开发、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具体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免疫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及畜产品的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畜牧生产指导,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业生产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预防、林业纠纷调处、林业生产经营服务、退耕还林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服务、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饮水安全服务等工作;承担除市管水库以外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等工作;负责组织群众做好防汛抗旱、防洪调度、除涝、水土流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事务性工作,优化改善营商环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
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6 名(管理人员编制 2 名,
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4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中文域名为:黔西市中
建苗族彝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公益。
八、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业务范围
负责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受理审核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报销结算事宜;受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及抚恤补助申请材料;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收集管理辖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负责做好年度退役军人报到登记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负责本乡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协助乡人武部做好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 2 名
(管理人员编制)。设站长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中文域名为:黔西市
中建苗族彝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
九、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财政所
(一)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乡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编报本乡财政决算,围绕本乡财源搞好服务;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社区)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本乡国有资产及村(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组织非税收入等;负责管理本乡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乡财务票据管理,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协助本乡做好财政管理体制、乡财市管、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乡村振兴涉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 6 名(管理人员
编制 2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4 名)。设所长 1 名,副所长 1 名。
(三)其他事项
1.撤销黔西市财政局中建财政分局,其编制人员划转黔西市
中建苗族彝族乡财政所。
2.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财政所中文域名为:黔西市中建苗
族彝族乡财政所公益。
十、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一)业务范围
负责劳动力资源、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和优生优育事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教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承担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的需后台分类办理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以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提供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负责村(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村(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7
名(管理人员编制)。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中文域名为:黔西
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十一、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一)业务范围
承担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相关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规划,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配合指导辖区火灾防治;负责防汛抗旱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八大行业等工矿商贸(煤矿除外)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及各类巡视、信息收集、应急突发情况发现、诉求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承办乡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3 名(管
理人员编制 1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2 名)。设主任 1 名。
(三)其他事项
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中文域名为:黔西市中
建苗族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