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回应关切工作制度

2022-07-15 09:59 来源: 黔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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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回应流程

第二条 责任落实。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对本单位涉及领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发生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关好回应材料内容,确保真实、可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第三条 平台利用。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好“黔西市人民政府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回应关切信息。对于涉及影响较大的事件须在“黔西市人民政府网”、微博“黔西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黔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步发布。

第四条 互动交流。加强各互动交流平台留言办理,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办理、回复,形成群众诉求网上反映、承办单位快速响应、办理情况准确回复、办理效果群众监督的规范流程。

第五条 备案审核。各单位在回应影响较大及重大事件时,需拟定回应方案及相关回应材料,并第一时间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回应方案进行回应。

第六条 领导带头。处理重大舆情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回应。

第七条 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第八条 对发布虚假信息、回避社会关切、搪塞热点问题、失语重大事件、无故推诿媒体采访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黔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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